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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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4-30 15:07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现就五一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假期期间尽量不出省,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出省的,需向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进行汇报,批准后方能成行。节后由该部门或单位统一汇总后向安全生产处进行报告。
    二、外出时尽量选择自驾,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到疫情严重地区。
    四、若旅游外出或需在餐厅用餐,建议与其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请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做好防疫措施,度过一个文明、健康、安全、快乐的假期。

综合办公室
2020年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