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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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05 18:10


声    明
 

 

       近期,我集团公司发现相关主体假冒“中化地质河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分包“国能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峰矿二号桥环境治理工程”,严重损害我集团公司利益。对此,中化地质河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声明如下:
       一、经与国能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确认,大峰矿二号桥环境治理工程还未依法招标,相关主体宣称“中化地质河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大峰矿二号桥环境治理工程中标单位”违背事实。
       二、请假冒我集团公司名义对外分包国能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峰矿二号桥环境治理工程的单位和个人,立刻停止侵权行为,我集团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未经我集团公司授权,任何假冒我集团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对我集团公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我集团公司无关。敬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必要时与我集团公司官网指定的联系方式核实授权信息真伪,避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中化地质河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